奥古斯塔的决定
可怜的小珍妮·史密瑟斯去世后的第二天,尤斯塔斯·米森先生双手插兜在伯明翰街头徘徊,那张讨人喜欢的绅士面孔上写满犹豫。这位年轻人并未因近期遭遇的巨额财产变故而过分沮丧——他天性乐观,况且这对他影响确实有限。身为单身汉的他既无家眷拖累,又有一年一百镑的私产打底,加上受过良好教育,总归能设法谋生。
真正困扰他的既非失去叔父的荫庇,也非与两百万遗产失之交臂。事实上,自从将庞帕杜庄园的私人物品搬至旅馆房间后,他几乎没再想过这事。倒是奥古斯塔·史密瑟斯那双灰眼睛总浮现在脑海。为深入了解这位姑娘,他当即买了本《杰迈玛的誓言》——这无意间让米森出版社又赚了几先令,虽然并非他本意。
这部文风质朴的作品却有着惊人的感染力,完全配得上它的盛誉。与同龄人不同,尤斯塔斯确实懂得鉴别作品优劣,而这本书对他的冲击远超预期。当读完结局时,奥古斯塔笔下的世界、记忆中她明眸的辉光,连同她遭遇的不公,让尤斯塔斯·米森先生意识到:自己恐怕是坠入情网了。
散步途中他偶遇一位旧日同事——同批被解雇的职员之一——由此打听到史密瑟斯小姐的住址。犹豫不决间,他不知不觉走到了奥古斯塔居住的僻静街道。当那栋被描述过的房屋突然映入眼帘时,他鬼使神差地按响了门铃。
前来应门的女仆用略带好奇的目光打量着他,只说斯密瑟斯小姐在家,便领他走到半掩的房门前,以杂役女仆特有的那种体贴又干脆的方式离开了。尤斯塔斯有些困惑,透过门缝想确认房间里是否有人,结果发现奥古斯塔本人正穿着深色布料衣裙端坐在扶手椅上,双手交叠置于膝头,苍白的面容如石刻般凝固,双眼直勾勾盯着虚无。他驻足迟疑,正思索着究竟出了什么事,手中的雨伞却突然滑落,发出的响动迫使他不得不主动表明来意。
当他向前走去时,奥古斯塔站起身来,用困惑的神情注视着他,仿佛正在努力回忆他的名字或是在何处见过他。
"恕我冒昧,"他结结巴巴地说,"女仆没通报就离开了,我只好自我介绍——我是尤斯塔斯·米森。"
听到这个名字,奥古斯塔的脸色骤然冷峻。"如果你是米森公司派来的——"她急促地说到一半突然顿住,像是被某个新念头击中。
“确实没有,”尤斯塔斯说,“除了姓氏相同,我和米森先生们毫无瓜葛。我来只是想告诉您,看到您被我叔叔那样对待,我有多难过。您记得我当时在办公室吧?”
"是的,"她说着,脸上泛起一丝红晕,"我记得您当时非常友善。"
"您瞧,"他继续说道,"那之后我和叔叔大吵了一架,最后他把我连人带行李赶了出来,还扬言要把我的继承权削减到只剩一先令。"他若有所思地补充道,"现在他大概已经这么做了。"
"米森先生,您的意思是说——您和叔叔是为了我和我的书才闹翻的?"
"没错,正是这样。"他答道。
“您真是侠义心肠,”她答道,用一种新生的好奇目光注视着他。奥古斯塔从未习惯遇到这般随时准备为她赴汤蹈火的游侠骑士——尤其当这位骑士竟顶着可憎的梅森家族纹章(倘若梅森家真有纹章的话)。
“我该道歉,”尴尬的沉默后,她继续低声道,“为在办公室那样失态……可我那时太需要那笔钱了,被拒绝实在难以承受。不过现在都不重要了,一切都结束了。”她嗓音里沉闷绝望的颤音激起他的好奇——究竟为何需要那笔钱?又为何不再需要了?
“我很遗憾,”他问道,“能告诉我您急需那笔钱的缘由吗?”
她注视着他,随即未经深思便冲动地低声说道:
"如果你愿意,我可以带你看看。"
他躬身致意,暗自揣测接下来的情形。奥古斯塔从椅子上起身,引着他走向客厅侧门,轻转门把进入。尤斯塔斯紧随其后。这是间狭小的卧室,褪色的印花布窗帘低垂着,但此刻阳光正透过窗帘,在室内投下道道金黄色的光栅。光线洒在空荡房间的家具上,洒在铁架床上,也洒在那具最初被他忽略的、覆盖着白布的物体上。
奥古斯塔走到床边轻轻掀开白布,露出小珍妮安详的遗容——金发环绕的脸庞静静躺在棺材里。
尤斯塔斯发出一声惊叫,猛地向后退去。他完全没料到会看见这样的景象;事实上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目睹这种场面,震惊得说不出话来。奥古斯塔虽然早已习惯与这具美丽却冰冷可怖的尸体为伴,却忘了对生者——尤其是年轻人——突然毫无预警地直面死亡,实在算不上明智或仁慈之举。因为死亡景象对生者而言太过骇人,这简直是对他们鲜活生命的无情嘲讽。青春与力量本该欢欣雀跃,可当楼上躺着那具死尸时,谁还能高兴得起来?快把它弄走!埋到地下去!它是对我们的侮辱,时刻提醒着我们终将和别人一样死去。那张惨白的脸凭什么来映衬我们红润的面颊?
"对不起,"奥古斯塔瞬间明白过来,低声说道,"我忘了你不知道——你肯定吓坏了——原谅我!"
"这是谁?"他喘息着问道,努力平复呼吸。
"我妹妹,"她回答,"我筹钱就是为了救她的命。当我告诉她弄不到钱时,她就放弃希望死了。是你舅舅害死了她。走吧。"
他大为震惊地跟着她回到客厅,等稍稍镇定后,便为自己在她如此悲痛的时刻贸然打扰而道歉。
"见到你我很高兴,"她直白地说,"除了见过一次医生和两次殡葬承办人,我再没见过任何人。独自面对无法挽回的悲剧,一小时又一小时地枯坐着,实在太可怕了。要不是我愚蠢地和米森公司签了那份协议,我本可以轻松卖掉新书筹到钱;那样我就能带珍妮出国治疗,我相信她一定能活下来——至少我曾这样希望。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,无可挽回了。"
"真希望我早知道,"尤斯塔斯笨拙地说,"我本可以借给你钱的。我有一百五十英镑。"
"你真好,"她轻声回答,"但现在说这些没用了,一切都结束了。"
尤斯塔斯起身离去,直到走上街头才想起竟忘了询问奥古斯塔的打算。可怜的珍妮让他把其他事都抛到了脑后。不过他转念一想,葬礼后七八天再来拜访也不迟,便又释然了。
两日后,奥古斯塔随着挚爱姐姐的灵柩来到墓地。作为唯一的送葬者,她徒步返回寓所,裹着黑裙坐在微弱的炉火前思量前程。这屋子是住不得了——每当目光触及对面那张凹陷的沙发(那是珍妮常年倚坐留下的痕迹),她的心就像被尖刀剜过。可天地茫茫,何处容身?若重操文墨旧业,眼前立刻浮现与米森出版社的契约:未来五年内所有创作都得以定价7%的版税独家授予他们。条款措辞宽泛得可怕,在她看来(或许是多虑),连报刊文章都可能被囊括其中。以米森先生锱铢必较的秉性,定会榨干她最后一点价值。即便靠这微薄收入勉强糊口,傲骨的奥古斯塔也宁可饿死,绝不让米森再从她身上牟取暴利。
文学上的盛名并未给这位女作家带来实际助益。在这个国度,文坛成就远不如他国那般受人尊崇。英国绅士们骨子里对文字工作者总带着几分轻蔑——纵非鄙薄文学本身,也认定这是与阁楼贫窟挂钩的勾当。他们崇尚金钱,私下常嗤笑:"若这行当真体面,怎不见人靠它飞黄腾达?"瞧瞧那些大律师,年入数万镑还能晋身高位;画家随便涂抹几幅应酬之作,便能索价上千。可文人呢?除却几个幸运儿,顶尖作家也不过勉强温饱。除非哪天高度文明的美利坚民族突然顿悟,发现"不可偷盗"的诫命同样适用于剽窃作家权益,让稿酬与其他行业看齐——否则文学这门行当,在世人眼中永远低人一等。如今若谁家出了个以文为业的子弟,亲友提起时总带着羞赧歉疚的口吻,活像这人当了伪造文书的罪犯。
正因如此,尽管著作畅销,落难的奥古斯塔依然举目无援。她没有任何文学界人脉,新书问世后无人登门造访,仅收到伦敦几位同行和外地陌生读者的零星来信。若居伦敦或许另有一番光景,偏命运弄人,她蛰居乡野。
她越想越理不清头绪,直到灵光乍现——何不干脆离开英格兰?此地已无任何值得留恋。她有位素未谋面的表兄在新西兰当牧师,那人读过《杰迈玛的誓言》后还曾来信盛赞。这大抵是写作最美妙之处:能让四海之内皆成知交。那位表兄定会收留她一阵,并帮她在梅森魔爪不及之处谋生。为何不走?她尚余二十英镑积蓄,变卖家具(包括一张昂贵的病患轮椅)和藏书还能再得三十镑左右——足够买张二等舱船票,余钱尚可撑些时日。最坏不过换个环境,异乡之苦总不会甚于当下。当夜她便提笔给那位牧师表兄写了信。